我也是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之一,自然不能免俗。
我没有想到,这也是她勾引男人的招数之一。我从一开始就陷进了她早已酝酿好的计划里,一点一点地被她吞噬掉,却无能为力。按她后来的话说:你只不过是我的一颗棋子。
我渐渐被她逗得开心起来,觉得她简直就是个掉落凡间的精灵,我说:“你想不想看看我写的其他东西?”
她马上开心地说好啊,然后喜形于色。
我去开了台机子,上了我的个人网站,打开我的文集,对她说:“全在这儿了,你看吧。”
这个时候莎走过来,问我:“你们在聊什么啊,这么开心?”
我挽着她的腰,说:“没什么,你不理我,我只好和你妹妹说话了。”
她又开始撅嘴:“哪有!”
我承认我那个时候是想吻她的。
我问她:“你妹妹叫什么名字?好可爱。”
莎正准备说,她妹妹扭过头来,说:“你们在说我?”
我点点头。
她边笑边说:“我叫毛毛虫。”
笑容很干净,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,干净得让我后来只要一想起这笑容,心就像是被蛀虫咬一样隐隐作痛。
“我叫毛毛虫。”
很久之后,我一遍又一遍地重温着这句话。然后想,为什么她这么狠毒?
为什么她这么狠毒,我却对她恨不起来?
§第四章 你他妈的给我站住
之后我们去吃了顿饭。
站在网吧门口的时候,毛毛虫说:“我们去吃拉面吧。”
我马上对这个女孩子有了些好感。她知道为别人省钱,实在是个好女孩。
刚走了几步,我就看到莎和毛毛虫两个人走在前面窃窃私语地商量着什么。
我马上就知道不妙,看来要宰我。
这个女人,做出什么来我都信。
果然,莎回过头来说:“雨好大啊,我们别去吃拉面了,走过去全身都湿了,就在这儿吃吧。”
然后她指了指离网吧最近的饭店。
这个饭店就在网吧的旁边,走过去,连雨都不会淋。
但是我不愿意,因为那是我们这里最贵的饭店,而且做的饭难以下咽。
我和我的兄弟们有一次来过这里喝酒。结果我们只喝了酒,菜打包扔给了街边的乞丐。
我摸了摸兜里的钱包,我记得只有一百块钱了。
很尴尬。
莎似乎看出来了,说:“你带了多少钱?”
我说:“只有一百块了。”
莎说:“没关系,不够了我帮你垫,我打工赚了一些钱。”
我马上觉得宽慰了一些。这个女孩,似乎还有点人情味。
意外的,她们没有宰我,只点了两道菜,三碗大米饭。
我心里暗存感激。
马上又觉得不对,是我请她们吃饭,为什么我会觉得感激?
而且说不定,是莎不想出钱呢?
我发现自己白痴到了极点,被两个女人耍着玩。
我开始想着怎么报复:或许我可以假装上厕所,然后离开。
可是我一想到今天晚上可能与莎享受鱼水之欢,离开的想法就越来越淡。
不就是吃顿饭嘛!没关系,为了上她,这亏我吃了。
途中莎去了趟厕所。
刚才的想法再一次油然而生,我决定付诸行动,刚准备起身,虫突然说话了:“你真的喜欢我姐姐吗?”
脸上没有表情,依然冷若冰霜。
我看着她犹如天使般的一张脸。
“这很重要吗?”
她瞪大眼睛:“当然重要了,你不喜欢我姐姐,就不要和我姐在一起!”
我哼了一声,说:“那你觉得她是真心喜欢我的吗?”
她不说话,用筷子轻轻敲着碗,仿佛被我问住了。
我说:“我们是两个受伤的孩子,依偎在一起彼此安慰罢了。”
说完之后自己都觉得恶心。
她眨眨眼:“我姐是不会对任何人真心付出的,我劝你还是离开她吧。”
她说话的样子,仿佛是一个看破红尘的老和尚正在劝说一个走在犯罪边缘的罪人。
现在想想,原来在那个时候,她就已经在劝我离开莎了。如果那时我听从了她的劝告,后来的事,能不能够避免?
我没有想到毛毛虫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,在我看来,她如果想宰我,应该是用尽全力地夸她姐姐,然后说你能和我姐姐在一起实在是你的福气云云。
这个女孩到底想干什么?